连续四年财务造假 ST九有退市在即

发布时间:2025-06-19 09:00:09 内容来源于:网络 浏览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ST九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对公司财务总监金铉玉◆■★★、副总经理朱文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余6位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上述罚款合计3610万元。此外,证监会还对李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金铉玉、朱文龙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财报显示,*ST九有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多年为负,现金流状况持续恶化。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同比减少16◆★◆■.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72万元。

  随后◆★◆★,湖北证监局对*ST九有、袁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原因系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等8项公告文件存在多处错误。

  据了解,*ST九有触及财报和内控◆■◆★“双重非标■◆■★”退市情形。公告显示,因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ST九有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实上,*ST九有的内控缺陷早有端倪◆■■。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时,*ST九有因相关公告文件存在多处错误■◆◆,还闹出一堆“乌龙★■■◆◆”。今年5月,公司相继被上交所及湖北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报、相关公告以及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有关核查意见属于重要信息,相关错漏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较大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对*ST九有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袁硕予以监管警示★◆◆★。

  6月16日晚间■◆■,*ST九有(600462.SH)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24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同日,*ST九有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610万元。

  上述行为导致*ST九有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397.32万元■■■★◆★,虚减资本公积639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397.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

  *ST九有专业从事综合性营销服务和化妆品销售业务◆◆★,业务覆盖线下场景营销、线上媒体推广,满足客户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推广的营销需求★★。公司于2003年9月上市。

  一是*ST九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具体来看,2020年◆■★■■,*ST九有披露无偿受让自然人张某旗持有的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交易金额6397.32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42.30%。*ST九有将该笔交易记入营业外收入。该事项实质为*ST九有关联自然人李明对上市公司的无偿赠与,构成关联交易◆◆◆★,*ST九有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述行为导致*ST九有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371.21万元,对应营业成本3918.3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52.91万元◆■■★◆★;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1亿元,对应营业成本1.3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99.28万元★◆■◆;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4亿元,对应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783.73万元。

  二是2021年至2023年,*ST九有子公司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22年★★,*ST九有子公司北京博铭锐创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公关营销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具体来看,2025年4月30日★◆,*ST九有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临时公告。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更正公告显示★◆■★,经公司自查发现上述公告中存在多处错漏和有误表述■■■■,并进行更正,涉及内容包括内控报告审计意见类型、董事长姓名◆★★、董监高年龄、董事参加董事会次数等。此外,年审会计师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意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营业收入扣除的专项核查意见等多项重要文件,未按相关规定于年报披露时一并发布,经公司自查后◆■★★■■,迟至5月1日、5月14日才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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